禁捕进行时,保一江碧水促绿色发展

文 / 陶源

2021年1月1日起,又有一系列新规正式实施,长江流域“一江两湖七河”重点流域正式实行10年禁捕。《长江保护法》表决通过、禁捕举措令行禁止,保护长江任重道远,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环境修复将更有作为,母亲河的绿色发展值得更多期待。

大江流日夜,慷慨歌未央,从青藏高原到东海之滨,长江浩浩荡荡奔流不息。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覆盖沿江11省市,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生态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巨大,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大动脉、生物基因库和珍稀水生生物天然宝库。把握好保护与发展、眼前之利和长远之益的关系,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道“必答题”。

加强法治建设,以硬约束机制划定保护红线。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写入法律,设立“规划与管控”,强化引领和约束作用,为长江上下游合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启全面绿色转型设定基本保护红线。顶层设计,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长江保护工作;生态首位,设置更高的保护标准、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绿色发展,加强规划管控和负面清单管理,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导向,完善现行法律体系,细化规定、补齐不足,加大处罚力度,增强保护措施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推动绿色转型,以可持续发展规划系统治理。最大限度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把生态修复作为终极目标,突出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为长江流域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明治理方向。上游着力“三水共治”,在保水中治水,切实保护好长江源;中游破除旧动能、培育新动能,用生态颜值换取产业价值;下游算好生态、经济和社会“三本账”,打造“城市会客厅”、建设“国际生态岛”,持续为高质量发展释放环境容量。十年禁渔、清退污染企业、腾退岸线,三大城市群互联互通、协同发力,沿江省市系统推进修复生态、系统治污,努力打造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

“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关键是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等关系”。以法律推进保护,让生态理念深入人心。使绿色发展愈发清晰,真正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早日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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