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不是因为我们喜欢才去做

文 / 左叔

最近的几则社会新闻看得人压抑,尤其是那条本来或许可以避免的悲剧,哪怕再多一步的沟通,也不会将人逼至“铤而走险”的地步。

想起去年看《我们与恶的距离》剧集时的一些感受,一些“危险分子”选择以“无差别的方式”祸害社会,他们精神上的问题、心理上的偏激,因为无法被人看见,没有提前介入,最终导致了悲剧。

这个悲剧不是属于某个“施暴者”的,也不仅仅局限于那些无端被卷入的“路人们”,本质上是与所有“唇亡齿寒”的我们相关的。它会引发效仿效应、引发群体恐慌,而且未必会“立竿见影”,而是在某些条件成熟的时候再度“催化激活”。

有时候会觉得这样的议题因为过于深刻,我们会本能地选择回避它。单纯心理学的探讨还有空间,一旦泛化到其他领域就会触及“根本”,在当下的环境里无法拿出来讨论。

这件事情给我的感受是,人永远生活在某种互相拉扯的作用力之间,理智与情感、压抑与冲动、善良与邪恶、生计与爱好……而把守我们心门的力量是微弱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失去控制滑向“恶”的边缘。

这些拉扯力之中,相对比较平和一些,也是我们比较容易遇到的部分,大概就是生计与爱好了。简单一些来说,就是为了糊口,我们做一些不得不去做的事情,然后用它获得的资源来弥补我们在爱好上的缺失。

我自己,包括我身边的一些人,还是蛮多处于这样的状态之中的。当然我们也羡慕那些能够将生计和爱好合二为一,并且经营得很好的人。但是,在现实之中,我也有看到经营得不是那么好,爱好反而被生计所累,变得爱恨交加,此后不敢再碰的的一些。

作家毕淑敏在《幸福的七种颜色》中这样写道:人一生,要干许多自己不喜欢的事。这一规则,以我的岁数和经历来看,可以倚老卖老地向你们说——是一条铁律。世上有些事,不是因为我们喜欢才去做,而是从长远看,从责任看,从发展看,必须做。

我其实已经接受了,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得不去”做一些事情的处境,而且我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尽力将这些“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做做好。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在当下做不好,势必将来还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弥补它。

我同样也知道,即便是在“不得不去”做的这些事情里面,也是可以学习到一些对于自己爱好来说有用的经验,收集一些与之相关的资源。

我当然也相信,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只要是你喜欢的事情,你终有办法变得花样去“触摸”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