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关心冯唐的金线,我只关心做人的底线

文/小日

配图:左叔

[我一直不想写冯唐]
本来今天要写“假期情感综合症”的,就是在酒精、香烟和咖啡充斥的身体灵魂里,你忘了圣诞那天的所有人……但在我找音乐时,身边几个好哥们竟然因为冯唐吵起来了,所以,我决定写写冯唐。

首先,我想说的是我对冯唐的判定,他杂文好,诗一般,小说烂,他甚至没有电影常识,以至于方励投的那部《万物生长》拍得极烂,如果我是他,当看到范冰冰和韩庚“打水炮”那段会直接把电脑摔烂,除此,蹩脚的台词、漫长的旁白,再加上PPT般的动画,也一而再挑战我的耐心。《万物生长》之LOW与冯唐本身的逼格并不对等。
我一直不写冯唐的原因还包括,11月的时候,我准备做的电影要找冯唐做男一号。我真心觉得他的《万物生长》太烂了,我想让他真正意义上地触电,做一个男主角。至于我为什么找他,是因为我觉得他外形不赖,有骨子里文人的那种骚,当然还有狂浪内心下看似平静的表情,这一点,和我要做的电影男主角太符合了。记得当时,冯唐看完剧本后觉得很精巧,但当时他在美国,有时间协调的问题,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我认为,在中国冯唐的存在是合理的。有次,我和法国的朋友谈到文学,我说国外的文学体裁里,最让人尊敬的是诗歌、其次是随笔,接着是剧本,最后是小说。诗歌和随笔,远比小说和剧本容纳度强,并且敏感与私人。当你在阅读一个人的诗歌和随笔时,你完全可以通过文字触摸到她的灵魂,你不是阅读她,而是在观赏她灵魂的样子;而小说和剧本,因为过于叙事,作者已经开始构造世界了,所以,不那么高级。
在中国,顺序相反,发育未成年的读者口味给了冯唐存活的空间。冯唐的小说不好,但在中国式阅读里,可接受,而当你看过毛姆、恰克、候麦之后再看冯唐,你会看不下去。当然,我也会喜欢冯唐的小聪明,用小聪明形容一个男人当然在鄙视他没有大智慧。所以他的灵机一动总是那么轻易讨取中国的读者欢心。例如“春风十里,不如你”,如果让我写,我会写成“春风十里,不如日你”,在我的逻辑里,有些事不能装逼。

[关于“冯唐的金线”]
一直以来,我不写冯唐的原因还包括我一直认同他的金线理论。
冯唐的金线,最早源于冯唐关于韩寒代笔门的文章《大是》。他在文中写道:“文学的标准的确很难量化,但是文学的确有一条金线,一部作品达到了就是达到了,没达到就是没达到,对于门外人,若隐若现,对于明眼人,一清二楚,洞若观火。‘文章千古事,得失寸之心’。虽然知道这条金线的人不多,但是还没死绝。这条金线和销量没有直接正相关的关系,在某些时代,甚至负相关,这改变不了这条金线存在的事实。君子可以和而不同,我的这些想法,长时间放在肚子里。”
如果我没记错,那时江湖还有很多传闻,例如某先生去开房竟然用的是自己的身份证,又例如他刚给某个姑娘投资的一个咖啡馆用的竟然是自己女人的名义……当然,这些都不重要,我现在把“金线”这个概念提出来,是因为当时我认同冯唐,无论文学、艺术、绘画、舞蹈还是摄影,任何创作相关的东西都有一个词,叫,品级。而这样的金线,让我想到刘瑜写过的那本叫《观念的水位》的书,这是一个“准入门槛”,好的东西抵达了,就抵达了,和销量无关,而是文本本身的高贵之处,而作为作者,必须知道这条线,这条线决定了作品的水平。
在文本创作的层面,冯唐习惯性用自己小聪明完成了泰戈尔《飞鸟集》的翻译,就算把《飞鸟集》翻译成了《飞diao集》也不足惜,因为冯唐是一个自由的人,也是一个牛逼到世界无法想象的人,所以整个翻译用“冯唐的金线”来度量,的确不错。如此深邃而情感饱满的泰戈尔被冯唐翻译起来,无非五个字,骚、浪、操、贱、淫。
我喜欢这样的直白,因为这样的表达反射出冯唐真实的自我,他让读者看到他内心想成为的样子,当然,我们都知道,那些总把“骚、浪、操、贱、淫”摆在嘴边的男人,往往现实中很单纯。

[从“冯唐的金线”到“做人的底线”]
身边朋友总认为我道德底线太高,所以跟着我混越来越穷。
其实,我很早就看到冯唐《飞鸟集》的初稿,浙江文艺出版社和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在我心目中是很神圣且美好的出版集团,我第一次看到这个书的初稿时,我无法评论,因为冯唐很红,一个网红是你无法评论的,因为你任何中肯的观点,都变成你在消费冯唐。所以我一直尽可能回避他,我当时只说设计还行。
但我当时,心里其实还保留了一个很粗浅的担忧,今天《飞鸟集》下架,论证了我的担忧。
在中国出版圈,浙江文艺出版社有很多读者是青少年,因为《少年文艺》的关系,整个出版社面对的可能是像接力出版社、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之类受众人群:青少年。如何让青少年正确地带有自己观点地接受冯唐版《飞鸟集》?是我当时一直思考的问题。

这个担忧怎么解释呢?
就好比我们买书一般选择广西师范大学、中信、浦睿文化一样,熟悉图书发行的人应该知道中国书店铺货是多么的幼稚,我意思是,在中国很多书店的适合9岁儿童阅读的柜台上都有可能被放上一大批包装清新而美好(内容却简单而粗暴)的冯唐版《飞鸟集》,冯唐成人化的文字对于我们没问题,但对于儿童以及青少年,或许有社会隐患,这和李银河喜比喜欢被人顶没有半毛钱关系。
这一些后续会发生的事情,以及后果,对我而言,都是道德的底线。
如果冯唐不是翻译泰戈尔,而是独立创作,哪怕换个名字直接叫《飞diao集》,然后出版社换个中国文联出版社(纯卖书号的社)之类,也没问题。他之所以让我认为触及底线的原因在于选择一个青少年出版社,再加上,原封不动放用了泰戈尔的名字,并标注了“冯唐翻译版”。

[诗的美学就是原作者的脸面]
冯唐版的《飞鸟集》,有人说是翻译界的一次恐怖袭击,这个说法我认同。
在整个翻译中,冯唐向世界表现他如何操泰戈尔的,也向世界表达了一个态度,“我操你,但和你无关。”关于这点,如果在一对一的男女约炮关系中,并没什么不对,但在直面整个文学史,就触犯了底线,这就是我们平时创作也好,搞艺术也好,都要克制的一点:你再狂妄,也必须“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所以,在我看来,冯唐翻译《飞鸟集》是一个行为艺术,如果不是被出版,应该没什么问题的,所以问题是,他不仅操了泰戈尔,而且将如何操泰戈尔公开出版了,他的文字在我们今天谈笑之外,也还会被我们的孩子们看到……

那么,冯唐的翻译到底好还是不好呢?
网上都在宣泄,没几人真正意义上从文学角度点评,让人惋惜。下面就拿大家都知道的几段,说说我的看法。

泰戈尔英文原文:The world puts off its mask of vastness to its lover./It becomes small as one song, as one kiss of the eternal.冯唐的译文:大千世界在情人面前解开裤裆/绵长如舌吻/纤细如诗行郑振铎的译文: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翰的面具揭下了。/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作为翻译,首先第一原则是尊重作者,翻译之所以神圣在于,一个优秀的翻译者能把作者最关心和最珍爱的观点让世界上更多的人知道。在上面翻译里,冯唐忽略了一个原文的事实,泰戈尔想要展现的是世界的悲悯,世界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是残忍和凶残的,但它面对爱之人的时刻,它变温柔了,在这里,有一个主体从大变小的过程,一个看似强大的男人,在面对微小而敏感的爱的时刻,他变得小了。在郑振铎的版本里,我们看到了世界的变化,是第三视角,读者是客观存在的,看到世界的柔软与谦卑。而在冯唐的版本里,是超自我版本,他既没有表露世界随情感变化的那一点卑微得让人心碎的爱,也没有保留原文所写的那一点,那些看似脆弱而温柔的事物最终都轻盈而恒久。)

泰戈尔英文原文:O Troupe of little vagrants of the world, leave your footprints inmy words.冯唐的译文:现世里孤孤单单的小混蛋啊,混到我的文字里留下你们的痕迹吧。郑振铎的译文:世界上的一队小小的漂泊者呀,请留下你们的足印在我的文字里。

(在这里,同样是泰戈尔的悲悯,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平凡与悲悯,泰戈尔的《飞鸟集》成为一个经典,鼓励了一代代人,你或许不懂我的意思,但是我想告诉你说,至少,在我一个女性朋友的眼里,《飞鸟集》对她而言就好比《安妮日记》一样伟大,是她面对病痛,面对失去的亲人,面对灾难的精神支点,这恰恰是泰戈尔的力量,文字背后的那些情感,是对世界很多事情的宽容。而在冯唐的文字里,那些神圣得让人灵魂颤抖的文字,成了一句玩笑)

泰戈尔英文原文:The great earth makes herself hospitable with the help ofthe grass.冯唐翻译版:有了绿草,大地变得挺骚;郑振铎的译文:大地借助于绿草,显出她自己的殷勤好客。

(我有时会为冯唐的翻译感到恐慌,我不知他是知识结构不完善还是真的因为无视作者,而选择了这样的翻译。在原文里,泰戈尔想表达出的是“世界尽头的希望”,如果你不了解这点,就想想《火星救援》里的那一小缕土豆的叶子,真是最后一点希望支撑人们去相信,相信大地的恩典。我的一个天主教朋友给自己孩子的名字就叫恩典,用他的话来说,恩典背后通常包括广博的忍耐、隐忍、自我疗养后的复原、还有比无私更无私的无私,所以,大地通过绿草表达希望存在的痕迹,它知道这些生命的气象可以赐予人们勇气和希望,虽然,或许好客的呈现会让人变得更加贪婪,但大地作为人类之母,这一切,都是无私的无私。而在冯唐的文字里,这点只表达了“你的母亲很骚”)

[有些不能做的事,叫人生的底线]
冯唐选择《飞鸟集》下手的原由,我不得而知,但我如果是他,我不会,因为无论你用夸张而自我的手法去玩弄泰戈尔也好,玩弄法国蓬热也好,玩弄叶芝也好,都特没劲,冯唐玩得再溜,也是基于原作者的意象玩弄,你既没跳出来,也没尊重对方,这多像一个小丑,你出现在别人家的客厅,竟没有人请你喝茶。
所以,古老的俚语总在警醒人们:我们永远是在高估自己的同时低估了自己。而冯唐的行为,和重新恶搞《圣经》没太多区别。

我是在放大他的无聊之过么?
不是。是我认为,任何赐予人力量的物品,都和《圣经》没有本质的区别,那是人类文明遗产的一部分,赐予后人在独立面对世界黑暗时,那些触手可及的光。
所以,我们在做任何事之前都应该问下自己,这样好么?真的好么?
下面说两个故事,我亲身经历的事。

第一个故事的女主角叫Q,为什么叫Q,因为她的名字叫QUEEN。我管她叫大Q,她谈恋爱那年,我们是大学的朋友,我们有无数次可以上床啪啪等所有你可以想象到的事的机会。但她没有,我也没有,因为那时她有男朋友。她男友从上海来北京找她那年,我大二,她刚好回深圳处理家事,我就带她男朋友去我原来那个酒吧玩了,恩,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就是烟袋斜街的那个。
我当时带了一个女性朋友,结果大Q的男人竟然和我带的女朋友在酒吧里的厕所啪啪。我上厕所时看到了他们,我一句话都不说就撤了,我在吧台上安静的抽烟,心中默默想那个哥们多久能完事。
这个故事,直到大Q和男友彻底分手前我都没告诉她,虽然在他们结束后大Q每次见我都会很生气地用高跟鞋踹我并说我是王八蛋。对于这事,我一点都不后悔,毕竟,我知道他对大Q有多重要,我会希望自己,可以努力保护身边人认为最珍贵的东西。

第二个故事的女主角叫L。
我大四毕业后她和我认识,因为比我小两届,我一直觉得她是妹妹。她就混迹于我们那几个毕业男生的圈子,我们圈子里有几个是做音乐的,有几个是做电影的,还有几个现在在中科院。她那时的角色叫BUS,就是人人都可以上,她的前任在出国前就甩了她,她不爱自己的身体,她只喜欢寻欢作乐,她用肉体的快乐让自己情绪变得更麻木一点。
有次,她心情不好,我们就去了墓园。这个故事的设定真的很诡异,她希望在她的长辈面前和我来一发,当时她提出这个要求时我真心觉得她脑子被车撞了。她在墓地里哀求我,她觉得在最爱自己的人跟前和一个不怎么爱的男人做爱,然后好让她在日后的回忆里想到自己是如何恰到好处的展示自己的哲学观点的,用一种无耻对抗活在这个世上的无奈。
我从哲学体系里十分理解她的话,而事实上,混蛋的我,我从墓地花园边的水池里接了一盆水,直接泼她身上,在那个冰冷的冬天把她淋成落汤鸡,她颤抖着身体打着喷嚏,而我在墓园边的空地里烧火,用尽了汽车里的汽油,我们在无声中度过一个夜晚。
很多年后,L同学每次在聚会见到我,都会给我来一句:什么时候让我淋你一顿?我恨死你,你个臭傻逼。她身材很好,胸和屁股都很美,她每次朋友聚会都第一时间找我、骂我,她知道我的内心,她也很清楚地知道我的底牌。那就是,不要伤害任何人心中认为最珍贵而神圣的东西。
哪怕,你一点都不喜欢它。

一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