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青春多幸福”的说法,不过是一种幻觉

(一)
我丢了三次手机,丢一次,就清空一次,你越来越明白,需要你的会找你,不需要你的不会找你。当然,有另一种人除外,关心你却不愿打扰你的人。
我有一个叫马甲的哥哥。他没有和正常的大多数一样读高中,而是在我读高中的时代读了专科。网吧、游戏、逛论坛是他十五年前的全部。那时候,网络文学除了榕树下,就是萌芽的小论坛,他在论坛上,就叫马甲。
而我那时候生活在一个相对闭塞的城市,那时上网拨号用猫,多图杀猫,就是那个时代的特点。我父亲顶着头皮去交电话费的时候全城市都知道,大家都以为他儿子在上黄色网站。因为那时我的网费一月600多,庆幸的是,我父亲信任我,以至于我的青春期不过分抑郁。
我和马甲就是那时候认识的,除了我的语文老师,就是他,马甲一直支持我去上海考新概念。那时候,参加新概念作文是要参赛表的,我的城市买不到《萌芽》杂志,马甲就一口气买了4本,里面有4张表格,他给了我两张,我邮寄完文字后,他发现自己还剩一张参赛表,于是邮寄给我,让我再交一篇文章。我当时很犹豫,但马甲一直坚持要我多写一篇文章,结果我获奖的就是那篇文章。如果没有他的坚持,我的生活也不会是这样的,可能过早的忧郁自杀,也可能远离文字,也没有后面的一系列图书出版。
我很感谢他。他比我更早接触社会,我一直叫他哥。
他很操心,在我去上海时,特别担心我的出行,给我介绍了很多朋友。而同时,他也把我介绍给鹤舞,鹤舞当时委托我说,嘿,我网恋的女友也参加了新概念的复赛,你帮我看看她好看不。所以到了最后,我第一次去上海,就是帮哥们见她女朋友。

(二)
我大二时,马甲来过一次北京,那时候我手机还没丢。我们在靠近燕郊的地方吃的饭,那时候一片朋友在那边。马甲临走前,特意把苏琪的联系方式给了我,说,那是他妹妹,让我照顾。苏姑娘是中央民族大学的小提琴手,勤奋、好学,我那时虽然读大学但经常去鼓楼做酒吧的事,她每次参加完演出就会过来,那个酒吧现在还在,叫德彼,就在烟袋斜街那个口。我们有一段时间总见,有次喝多了,我们就看着对方,看了好久,我们自己问自己,觉得对方喜欢自己不?自己又喜欢对方不?我们一晚上发呆。
第二天,苏琪要参加演出,我提早去送她,但因为时间太早,我们就在二环坐地铁,坐了一圈又一圈,那时候的北京地铁没什么人,我们就一直坐着,谁也没说话,一直坐,苏琪傻傻地笑。后来,我毕业,工作了,苏琪一直在演出,准备要去国外。那时候我没女朋友,她也没有男朋友,但我们一直不约对方。我们有时候电话,就想起那年的二环地铁,坐了好久好久。
苏琪总是很诡异的出现在我跟前,这个感觉就像你走到北京某个胡同突然转身,嚯,你怎么在?有一次,我从大望路地铁B口出来,就看到她提着小提琴走进来,我说,嘿。她不怎么说话,又傻傻地笑。有一次,我从外地出差刚下飞机,她也刚从德国回北京,我们就去德彼喝酒喝到十点多,她和少年时一样,永远不超过11点回家,她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的女孩。
还有一次,她突然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是和一个美国的华裔。我立即把我德国的姑姑和美国的姑姑都介绍给她,和姑姑们说一定要好好照顾她。话是这么讲,但内心不是,内心不看好这段婚姻。后来也没问什么。
今天的苏琪已参加完多场国家级的《红色娘子军》演出,同时也刚结束最后一场北京现代在广州的《歌剧魅影》,刚刚回到北京,我们在过去的十年里,总是匆匆。
想起她竟然在我生活的城市呆了最近这段日子,轮到我自己傻傻地笑。

(三)
我经常会和苏琪说起马甲,她一直想见,但没见过。他们以前是网络认识的。
我是四天前重新遇见马甲的。他在漯河做记者,但他不是本科,更不是新闻本科,对评职称很困难,所以他又重新读了中国传媒大学的专升本,他离我很近,他呆了快半个月了。有一天,他登陆QQ,突然问我是不是熊。我说是。在我手机丢失三次后,我们就又见面了。他已经一年没登陆QQ了。
2002年、2004年、2015年,我们认识的那年和见面的两次。11年不见的人坐在一起喝酒聊天,很感慨,也很高兴。我们谈了很多过去的事,我们也不怎么谈彼此的感情。但我们依然会谈起一些好看的人,我们心中好看的男孩和女孩。我们也谈到了鹤舞和他的网络女友,两人都已经有了家庭,也有了孩子。
我们青春时代总是看不清自己的未来和别人的未来,可到了最后,你发现一个萝卜一个坑,大家都命中注定。和马甲聊时,我大脑是很混乱的。我想起了很多:
例如,一个男孩在失恋后竟然跑到气象局去守山、例如一个家庭背景特别好的女孩在和男友分手后爱上了另一个女人,而在感情破灭后边开车边飞叶子最后残疾终身、例如一个学医的好朋友成为绍兴“饼干女事件”的受害者,又例如,一个写诗的男孩突然一头扎入无水的江。
青春有很多疼痛,不是伪文艺的疼痛,是真的触目惊心的死亡。

(四)
我是在一瞬间想起毛姆的。
对老派文艺青年而言,毛姆其实不是在大师行列的,虽然“知乎”上也有一些号称文艺分子把毛姆写得特学术,分析得各种引经据典,但毛姆确实不应该放到文学大师上,不是他文字不好,而是在真正玩得很嗨的文艺圈里,毛姆和席勒离我们更近,因为他们的作品很人性。至于不入流的圈子里,毛姆一直是练习小说叙事的模仿对象。
很多作家的处女作都是和自己有关,第一部作品一般都是自己的自传。但毛姆牛逼极了。他的整个情感经历构造了他文学体系的全部,长寿的毛姆活到了91岁,在这漫长的一生中,他喜欢过女人(一个真爱一个妻子,这个和徐志摩略像),也喜欢过男人(三任秘书若干男孩),被拒绝过,也拒绝过别人。

当我们回忆青春,毛姆那段《人生的枷锁》的语录就浮现脑海:

“他不懂得在人生的旅途上,非得越过一大片干旱贫瘠、地形险恶的荒野,才能跨入活生生的现实世界。
所谓“青春多幸福”的说法,不过是一种幻觉,是青春已逝的人们的一种幻觉;而年轻人知道自己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全是从外部灌输到他们头脑里去的,每当他们同实际接触时,他们总是碰得头破血流。
看来,他们似乎成了一场共谋的牺牲品,因为他们所读过的书籍(由于经过必然的淘汰,留存下来的都是尽善尽美的),还有长辈之间的交谈(他们透过健忘的玫瑰色的烟雾来回首往事的),都为他们开拓了一个虚假的生活前景。
年轻人得靠自己去发现:过去念到过的话,全是谎言,谎言,谎言;而且每一次的发现,又无疑是往那具已被钉在生活十字架上的身躯再打入一颗钉子。
不可思议的是,大凡每个经历过痛苦幻灭的人,由于受到内心那股抑制不住的强劲力量的驱使,又总是有意无意地再给现实生活添上一层虚幻的色彩。”

图片:孙衍

(五)
我们那个年代就是利用毛姆的作品去透支青春的,在我们不知道如何哄姑娘的时,就像毛姆一样去解读情感,然后,姑娘一般就很容易被打动了。现在想起来,就是觉得自己很渣,也很无趣。
所以,对老牌渣男级文艺分子而言,在一个人孤独的时候,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在男女开始或结束一段爱情时,是毛姆;在遇见失落的女孩时,要用席勒的忧郁;而在哥们迷茫时,要看塞林格;抽烟或喝苦艾酒时,想想海明威;至于米兰昆德拉,是暖男读的;而亨利·米勒又脏又暴力的句子,特别适合用于直面传统而保守的女子(因为和她们正常对话是很难的,你装得一本正经也很累);当然大神博尔赫斯和卡尔维诺,是泡不到姑娘时打磨日子用的……老牌文艺分子是从不打飞机的,因为姑娘太多了,所以莫言的《四十一炮》是不会被关注的……
我和马甲边喝酒边回忆过去。
马甲说,真的是,哪怕过去任何一个环节错了,如果我没给你那张参赛表,你后面所有的一切都不存在了。我想想说,是啊,你老觉得自己的青春一直在错过,但有些事却是注定好的。
结论就是,该错过的,还真的得错过。不该错过的,怎么都错不了。

(六)
青春中的爱情确实是注定好的,在这里,我们用毛姆来举例,毕竟他的经历太典型了。
首先,你会遇到一个她爱你,你却不太爱她的女孩。

毛姆的第一任妻子叫SYRIE MAUGHAM是1920-30年代最出色的室内装饰设计师之一。一战时毛姆以司机和裹伤员的身份参加了红十字救护队,在法国,他遇到了年轻的美国勤杂兵杰拉尔德。回国后,他和杰拉尔德一起住在妻子出钱设计建造的别墅里,而SYRIE也默认了这一切。但是,矛盾还是爆发了。毫无疑问,问题处在毛姆身上。1927年,毛姆和SYRIE正式离婚。她根本就不想离婚啊。他们间的最大悲剧是毛姆完全不爱她,可她爱他。

然后,你会遇到一个你很爱她,却不敢拥有她的女人。

毛姆最爱的女人叫Ethelwyn Sylvia Jones,她就是《寻欢作乐》里罗西的原型,大家都叫她苏(sue)。
1906年他们初识时,苏23岁,毛姆32岁。苏是个演员,当时她已婚,婚姻却不幸福,和丈夫分开住。毛姆一下子就被她的美貌和笑容吸引,多年后在回忆录里他还说:“她有我所见过的最最美丽的笑容。”他们俩彼此吸引,没多久就上床了。事后毛姆送苏回家,苏在马车后座上问他觉得这段关系会维持多久,他开玩笑说:“六星期吧。”谁曾想,这段关系维持了将近八年。
在《寻欢作乐》里,有一段十分真实的描写:阿申登要和罗西发生关系前,忽然控制不住地哭了起来。罗西赶紧哄他,“用双臂搂住我的脖子,也哭起来了,一边吻着我的嘴唇、眼睛和湿漉漉的脸蛋。接着她解开胸衣,把我的头拉到她的胸口。她抚摸着我那光滑的脸,轻轻来回摇动着我,好像我是她怀中的一个婴儿。”
不用多久毛姆就发现,苏的甜蜜慷也洒在其他人身上。在回忆录里,毛姆略带夸张地说:“我所有的朋友都和她上过床。”不过他又说:“这让她听起来象个荡妇。可她不是。在她身上不带任何邪恶……她不淫荡。她天性如此。”

最后,你会爱上一个不是女人的男人。

毛姆最爱的男人叫Gerald Haxton。从1914年两人认识到1944年,杰拉德去世。在这段漫长的恋爱之旅中,毛姆无疑是全心爱着这个青年的。尽管杰拉德爱喝大酒,喝多了就发脾气,爱打架,暴露出清醒时深埋内心的愤怒。但总的来说,他都是一个理想的伴侣:英俊、快活、友善、爱冒险,脾气随和,很有幽默感,而且和毛姆一样,性欲旺盛。
在毛姆的回忆录《回顾》中,毛姆承认杰拉德为他做出了重要贡献。“要是没有他,去南太平洋地区旅行时,我永远也收集不到那些短篇小说的素材,后来那些故事结集出版,取名为《一片树叶的颤动》。”
1944年,52岁的杰拉德·哈克斯顿感染了严重的肺结核,在纽约与世长辞。已经70岁的毛姆伤心欲绝,被悔恨折磨,失去挚爱的不幸与痛苦,使他失声痛哭。葬礼过后,毛姆几乎无法回到他法国的玛莱斯科别墅继续生活。他太老了,承受不住这么多悲伤。

(七)
你很难想像毛姆对真爱的疯狂。他曾把叶芝的一首诗《贵妇的第一支歌》抄送给杰拉德。

我在恋爱中
而这是我的耻辱
伤害我灵魂的东西
我的灵魂爱慕
还不如一只四条腿的动物

在1934年前后,也就是在认识20年后,毛姆依然对这份爱饱含深情,他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下了以下几句诗,以表达内心对杰拉德的忧虑:
我无法想象失去你
或者我们从此分离
但我知道在你放荡的心中
对我既无柔情,亦无爱意……
当你假装爱我时,我要谦卑地感谢你
我用黄金买下你口中的恶意
现在,我想象中的爱会持续到死亡已死……
爱的苦涩不在死活或别离
而在厌倦。我的激情已熄……
我看着我空荡荡的心,沮丧地畏缩
………我后悔
我的痛苦、我的苦闷,我的极乐、我的狂喜

(八)
我总是在想起青春时,想到毛姆。
马甲在我跟前说话时,也是毛姆。
我一直不知道怎么接他的话。他和我,我们,在探讨青春是否被设定好的。里面的,时间、地点、人物,是否被设定好的?多大的拥有才应该匹配同样程度的错过与磨难。我一直回避谈自己的爱情。事实上,我一直想和他说的是,这个世界可能一早就被设计好的。

谈到这个问题,就很容易和宿命牵连在一起。而我看过的关于青春是否被设定好的图书里,最好的解释,来自王开方老师的《物种起源设计论》。里面有一个观点:世界并不是遵循进化原则,而是早被设计好的。
在《物种起源设计中》中,王开方老师提出一系列的问题:如果世界真的是遵循物种起源的规则,那为什么万物并没有都进化成人,形成人与物的区别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世界的万物彼此不同?而最后导致出一个观点。设计带来了生命的演化,世界上的一切物品都是被设计好的了。里面有个很有诗意的描述,他以大树举例,在夏天,枝叶茂盛,是为了给万物遮挡阳光。而在冬天,树叶掉落,是为了让万物拥有更多阳光。他把这个观点称为:物种起源设计论。在人的背后,有神在设计这个世界,他们也在进化,当更多的时候,他们在观察。他们的观察与思考,带来物种的更新换代。
这个论点会让你对世界有新的理解,在“物种起源设计论”中……
一:设计代表功能的运用。等于,其实我们看到的万物,都具备本身的功能。这个道理转译一下,就是每个存在都有功能的属性。更进一步,我们需要更多的观察,去探讨物品存在的意义。换个角度,从功能的角度去理解它们,而当我们看到事物的好,自然会珍惜。
二:设计代表外围的力量。等于,造物者有我们难以洞察的力量在运筹整个世界。他的智慧我们难以触及,我们看到看见的世界,我们还应该深刻的知道自己看不到的世界。例如肉眼看不到的光谱,例如未曾探索到的领域,我们不知道那里存在什么,但那里存在的确维护着整个世界的合理运行。当然,神,可能是另一种霸权。
三:设计代表市场的逻辑。在经济学中,一直存在市场的逻辑与强盗逻辑两类观点。市场逻辑是你先做出有用的,市场需要的物品,最终获得利润与收入。而强盗逻辑是不管你有用没用,先获取,最后才是思考功能,甚至更多时候是以损失对方利益来满足个人利益。而物种起源设计论,将市场逻辑再次论证。
以上三点,分别从存在的本质出发,从敬天爱人的善意出发,从合理的市场秩序、经济环境出发。

(九)
我没能清楚地向马甲解释《物种起源设计伦》。
他要回学校,学校宿舍是11点关门。我们喝完最后一杯啤酒和抽完最后一根烟就走了。
这11年来,我一直叫他哥。今天也不例外,我很难解释他对我人生的意义,我也很难不去努力而辜负他曾经倾注在我身上的关注与照顾。
马甲说,对了,其实,我上一次见面,11年前,我就和你说过了,我其实比你小。
我想了想,好像是!你比我小一岁。
我努力记得,但已经记不清了。我看了看时间,说,哥,我们走吧。
习惯怎么可能那么快改变呢?叫了11年了,你说是不?马甲哥哥。

一日情

文:小日 图:孙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