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左叔
收到一个讲“爱情”的邀约后,有些犹豫。
我现在的年纪,已经不太适合谈那么“纯粹”的东西,加上还要面对一群对爱情或许还是满怀期待的年轻朋友,所以会比较担心所述之“真相”过于直白了一些,造成他们的“幻灭”。
我将这样的担忧讲给主办方的对接人听。
对接人莞尔一笑说:你多虑了,听几句就能恐婚,那也太高估你自己的能量了。话说现实里的瓜包熟包甜,哪一个不比你讲的好嗑;再不济,还可以看看网上,哪一条微博热搜不比你的所讲的还要“结棍”。
也对!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说服了自己,准备开开心心地讲自己想讲的。
可是,聊什么呢?爱情也是一个非常庞杂的选题,一时间还真得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切入点和方向。遴选的过程还是常有反复的,推敲了半天选择了一个相对保险的方向。
有一个方向是我想讲的,但后来思忖了良久,还是放弃了去现场讲了,可是又有过一些思考,觉得不甘,于是就选择写在这里吧。
这个方向是关于我们为什么总是对某一类人表现出强烈的爱慕之心?
我读过《基因传》,也能接受这本书偏向“本能”的视角。我们总是对某一类人表现出强烈的爱慕之心,可能只是基于我们万千年进化过程之中越发精准的“基因算法”。我们内心里涌动着的强烈的爱慕,只是在对方各类“基因表征”(外貌)中识别出于有利于基因复制遗传的优势罢了。
这个视角,放在其他生物身上,可能我们多多少少还能接受,可是放在人身上就有一些“幻灭”,爱情的纯粹与美好,被剥到最底层,裸露出它赤条条的样子,还是蛮惊人。我们虽然常提有“眼缘”多半看脸,但总有一些“爱慕”是不看脸的吧?
年轻的时候谈过几段恋爱,爱慕的对象都是颇有才华的人。我好像都能从对方身上学到一些现如今仍在精进的技能,比如做网站、拍照、码字、朗读等等。
知道我这些过往的一位老友曾经打趣过我,别人是开开心心谈了段恋爱,分手了,收获的是更加成熟的感情;你倒好,你是“拜师学艺”去了,分手了,收获的是对方的一身本事。
以前听朋友说这番话,都觉得是在开我玩笑,我哪里有他说得那么“不堪”,恰好都是交往了比较优秀的人罢了,恰好也是兴趣点将我们“聚核”在了一起罢了。兴趣创造了机缘,机缘成就了一段过往,仅此而已。
直到在《俗世奇人》中读到作家冯骥才的这段文字,“真正的爱慕,往往是从对方身上感触到自己人生理想的准则开始的”,才觉得好像这里暗藏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冥冥之中”。
如果硬要说人比其他生物“高级”那么一点点的话,我觉得在“爱慕”这件事情上,可能除了不可明确感知的“遗传”需求之外,我们还可能还有一些些对“更好的自己”的期待。
我们既“爱慕”着眼前的这个对象,但同时也是“爱慕”着未来有可能变得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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