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香港文坛的奇女子,写了数十年的字,却没有在任何报章上留下影像,有人说她貌若天仙,系一枚知性女子,有人说她丑赛无盐,上帝始终未能专美。这些道听途说完全不必当真,这世间也未必人人都有好奇心,想见识一下“那位下蛋的母鸡”。只要看到她专栏还有在开,博客还有在写,便知道,她依在那个地方便好。若是有一天,突然不见,报章定会说明缘由,也会有一班粉丝为她垂泪。写字的人与TA的读者之间,有些时候交流的管道变窄之后,应该会少一些“原来他还没有夏利高”的错愕与失落。
她的文字充满奇情色彩,善于重新解读那些早已经根深蒂固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放在今时今日重新审视,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她下笔狠,用词巧,不势刻薄,只是犀利,尤若张派传人中得之大宗者。什么叫多余?她写下这样的文字:夏天的棉袄,冬天的蒲扇,还有等我已经心冷后你的殷勤。她把《白蛇传》拿来重新写,以小青为视角来重新解构那个大家熟悉的故事,徐克几乎是逐字逐句地照搬拍成电影《青蛇》,于是我们在这中读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当中描述人性的纠结与贪,体味到人情温暖之后那一丝旷世的凄凉。
好的写字人能够把那些读进去的文字重新消化变成自己的东西,再经自己的心与手转述给别人。而一般的写手,大概仅仅能够做到照虎画猫,始终未能触及其精髓。比如什么叫多余?若是换我,大概也只能说,多余便是雪中送花,锦上添炭,还有等我已经是皇冠卖家之后你的好评。没有什么好讲的,各家的层次在那边,有些事情始终是赶不上的。能够把自己当下的感触写出来便是我等拙劣的成功了。
成为一个写字人的关键,应该不外乎三个方面。其一有体察之心,能够发觉生活当中细微之处的变化,其二有道理之欲,有想把自己说想明白的情理说出去的欲望,其三便有善辞之技,能够把那些很直白的道理或者想法装进一个织得很漂亮的故事里面,这样的道理如果直白地告诉他人便成了说教,只有让人在读的过程中自己悟出来,才是集大成的。至于,赛个车,泡个妞,打个架,炒个作,装个傻,卖个疯,骂个街,那些其实也都是多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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