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小心,就弄丢了指纹

文图 / 左叔

搬进来住快十年,家里的东西陆陆续续地坏了一轮,请人来修或者自己动手,再所难免。有时候,前一日还是好好的,隔天就彻底不能用了。

每样东西,似乎都有大限。不管珍视与否,终是要破败的。

检视它们,回回都有类似的沮丧感,颇像人到中年之后,忽然要面对花花绿绿的体检报告,眼瞅着它一年比一年更长。

家中没有称手的工具,拧热水管道上的有纹纹螺帽时,一个不当心就把右手拇指的指纹给弄丢了。就急的时候,压根没有感觉,结束清理的时候,沾到了水,钻心的疼,这才发现拇指上有个黄豆大的灼伤。看到不破皮的地方,但能够感觉到因为外力和灼烫共同作用出来的鼓包,离间了皮与肉之间的缝隙,也清醒了人对自己的认知。

有些事情,还是要借助专业的工具,或者找对专业的人。

可能过了某个年纪吧,新陈代谢越来越慢了。近来十年,一些小擦小碰的伤痕,往往要很久才能慢慢恢复。这个灼伤,也是好久。

快一周多了,我还是一个没有右手拇指指纹的人。手机识别不了残存的指纹,入门进户也只能使用密码输入模式。这些倒是还好,最不方便的地方,是键盘打字和握笔书写。

键盘打字,其实也还好,毕竟是十个指头“轮番作业”。拇指一般是用来敲击空格键的,我也习惯用右手的拇指,想要临时换成左手拇指,还是蛮难的。

脑袋想着要“规避”,可肌肉养成的惯性,常常突破脑袋里的“框框”。听说,有些因为事故,失掉身体某个部分的人,在脑袋里很长一段时间还有想要调动那些部分的潜意识。

慢慢接纳,慢慢消解,慢慢失去,拉长的过程和恢复期,等于一次新生。

键盘打字虽有疼感,但毕竟敲击键盘时,不会用到灼伤所在的指腹处,不是“正面冲突”,忘记了就忘记了,多少还能忍受。握笔书写时,就很难“回避”痛处了,怎么样调整,都是刚刚好抵在那一处伤口上,而我又不能完全不握笔书写。伤口略有“出水”的时候,我“戒”了一两天的书写摘抄。

稍微好点的时候,我有贴上创口贴稍微垫一下,皮肉与笔管之间的缝隙。其实是“压迫痛”,这样的操作也只是从心理上缓解了一下,就像对着惊厥哭闹的孩子说“摸摸毛吓不着”一样纯属安慰。

再慢,也会结疤愈合,再好,也会留下印迹。眼下疼痛感消失了,生活起居不再受到它的影响,而我所要做的事情,大概就是随着它的慢慢恢复,及时去重置一下各处的指纹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