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颗嫉妒心并不是件可耻的事

文 / 左叔

承认自己偶尔会有一颗嫉妒心,并不是一件特别可耻的事情。


我觉得这是人性的一部分,起源于物竞天择的进化环境,本质上就是一种生存竞争,看见别人拥有比自己更多、更好的,无论是外在或者是内在的,都极容易激活我们深埋在潜意识里面的危机感。

后世的教养,教会了我们将嫉妒心藏好,不要轻易拿出来示人。教养这个部分,本身也是人作为社会化动物,彼此协作、共同御敌的一种进化结果。

有人会觉得嫉妒心有性别之分,会觉得都是“娘们儿”的环境,比较“难搞一些”,否则“乘风破浪的姐姐”也不会那么有“看头”。

我倒是觉得未必,嫉妒心应该是人人有之的,只是多少而已,藏得是否巧妙而已。如果一定要“硬扯”,倒是《基因传》当中的一些观点值得借鉴。

基因传》提到了性别在协作这件事情上的区别:男人外出打猎需要面对一个人无法应付的凶险,如果彼此不合作可能当天就回不来了;女人则不同,即便彼此不合作,也不影响“老娘”成为整个部落里摘果子摘得最好的那一位。

这样进化的结果到了今天,呈现出购物时女性“漫无目的”的逛与挑捡,男性的“直奔主题”;呈现出女性对颜色些微差别的敏感,因为果实的成熟度很多时候是通过颜色来呈现的,男性对于处于运动状态中各类事物的喜好,极有可能源自追逐猎物时带来的肾上腺素的愉悦。

在某些特定的场合里,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两性之间引发彼此“羡慕嫉妒恨”的能力。当然,在同性之间,嫉妒心更容易扎根,多半是因为“大家都差不多”。

饱受争议又才华横溢的爱尔兰作家奥斯卡·王尔德说,任何人都能对朋友的不幸感到同情,但要消受一个春风得意的朋友,则需要非常优良的本性。

我们很少会去嫉妒一个与自己原本阶层、能力本就差异巨大的人、也很少会去嫉妒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我们多半会从“与自己差不多”的人下手,身边那些“情商略低”、“偶尔表现出莫名优越感”、“走了狗屎运”的朋友特别容易沦为“重灾区”。

差异是客观的存在,能力所不及的部分、机遇所不能成全的部分,都有可能成为我们嫉妒心的触发点。我觉得,这些都没有必要回避,因为在现实之中我们也无法回避,我们也没有必要以前“尚不如我”,来面对现在“己不如人”的结果。

我倒是觉得嫉妒心如果能触发我们警醒,将其内化成自己积极适应竞争、催促自我成长、及时把握机会的动力是一件有正向作用的好事,而将它变成“拉踩泄愤”式的恶意竞争反而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