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妖魔化的网络传播

也许是因为这个事件对于相对传统的华语社会环境来说,显得过来惊悚了一些,所以在传统媒体上见得最多的便是“疑是”或者“疑为”这样的字眼,而内地的媒体更加闪烁其辞,更有甚者第一时间以“宁可错杀一千”的姿态取消了一些与事主相关局外人的演艺活动,显示出传统媒体谨慎处理的态度。从一开始的疑是某某知名艺人,进一步至疑为网友PS恶搞,到再进一步的疑为经纪公司恶炒,也许很多人从这一刻意识到这件事情已经超越想像,正朝着不可以预知的方向发展。

当然,这件事情能够以足够短的时间撒播至今天这个境地,真正是籍由传统媒体之口的传播大概也是有限的。传统媒体所起的作用大概也仅仅是引导更多的受众投奔网络去寻找所谓的“事件源头”或者是“足本艳照”。原本并不想在博客里面提及这档子事儿,但想想这档事情应该可以归类于“网络传播”这一类,刚好年假有在看这方面的杂书,所以拎出来讲两句。

网络传播一直有一种复合性,它既有大众媒体性的“一对多”、“一对众”的传播属性,也许地贴一个贴子,写一篇日志,发一张照片,便有可以拥有让超过数百万的受众,这也是为什么会有一个又一个的“网络红人”出现的原因;同时它也拥有人际传播的特性,通过即时通讯工具这样的形式,可以和自己的朋友形成一种类似于“口耳相传”的“一对一”传播效果,即便在出现法律或者道德监管情况下,仍然会以一种“道路以目”的方式形成舆论的“暗流”,这也或许也是为什么监管力量一直显得疲于应付的原因。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会形成“洪水猛兽”,否则像你我这样的“网络平民”早已经晋级成“网络红人”了。在任何传播当中都会一些比较“高频”的“关键词”,这些“关键词”是什么通常是由受众的构成所决定的。其实这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也是很容易理解的。婆婆妈妈在一起的姑嫂圈子,比较受欢迎的无非不外乎育儿亲子、厨艺、家长里短的话题;而在上班族群体里面话题往往会集中在薪资待遇、房子股票之类的话题上。

在网络环境中,由于年青男性受众所占比率一直比较大,所以有一些话题是更容易受到更为普遍的关注,这便是--“性”这样的一个较为隐密的字眼。很多人在使用电脑的时候通常都是在个体的状态下面,这样的使用状况使得网络行为涉“性”率居高不下,“很黄很暴力”一直是监管力量心中很挂念的事情。而陈冠希先生与各路女星的“精彩私生活”以及“生活小情趣”所引发的“艳照门”事件恰恰正是踩中这个“热门关键词”的地雷,加之涉事当事人的公众人物身份所带来的传播加速度,使得整个事件的各种传言汹涌而来。

当然这件事情在挑战华人道德底线的同时也已经挑战了法律,所带的影响也许是无法预估的。当然,就我接触到一些网络受众所统计出来的结果大抵如此:70后的人通常会感慨,原来娱乐圈不仅有潜规则而且还真得这么乱;80后的人通常会比较释怀一些,好事者会自比当事人,觉得事主的“尺寸”不过如此;而90后的人显得更加的豁达,也有人半开玩笑地高呼要“杀入娱乐圈”。当然,任何传播都会有衰减,基于此,相信这件事情会有平息的一日,也相信这件事情对于相关立法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