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鞋

有人曾经问过我,人世间何物最值得憎恨?
我的答案是:无酒的宴会、无欢的恋爱以及无趣的童话。
若要在这三项当中硬挑出一个“最”字,我想无趣的童话因为涂毒后人,理应被列为其首。
但是人世间最悲剧的事情是,我就是一个无趣童话的主角。可是错不在我,若不是顾及皇家的颜面,我又有不会存心骗人。
这几百年来,我那被粉饰过旧事被改得面目全非,印了书、搬上了舞台、拍成了电影、演成了连续剧,演绎成各种不同的版本。
不信你随便翻到哪个频道的偶像剧,哪一出不是依着我旧事的葫芦划出来的瓢。很多平凡的女生都以我为榜样,天真地以为只要穿得上水晶鞋就可以遇到自己的王子。
对此,我只能笑叹天真。
是的,没错,我,就是灰姑娘本人。
我一直想讲出我的故事,但是有人劝我不必过于残忍。我那被粉饰的旧事,对于诸多生活在灰暗当中的平凡女子就是一盏亮着的灯。
可是事到如今,我只怕我不讲,真相就会被永远的掩盖。如今借点酒意,全盘托出,也算是了却我多年一点心头怨恨。

说真的,我不是一个好女孩子,这一点是有遗传的。
家母在世的时候是个妖冶且聪明的美人,除了惹得一干世家子为她争风吃醋之外,她还是写得一手好诗,可惜我没有遗传到。
当然她的眼光也有准,挑到憨直老实的父亲,不与她计较外面的风流韵事。她爱美、啫酒,又极能挥霍,若不因暴饮早死,估计也会令父亲倾家荡产,“红颜祸水”的确是古今中外皆准。
家母去世,我正值青春叛逆期。谁都有过青春无知,那时于我来说,有她无她是件无关紧要的事情。至于家父去哪里经商,是否续弦,我才懒得去理。我的世界里面只有烟草、酒精和不同男人的肉体。
比起家母孔雀般的美貌来说,续母更像只山鸡,操着南部沿海地区的蹩脚口音,体臭夹杂着挥之不却的鱼腥,更可笑是她带过来的两个女儿,除了肥和爱吃之外,真得找不到令人印象深刻的特征。
本来,我过我的,她们过她们的,虽然在一个屋檐下,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若不是她们主动来招惹我,我断然也抽不空来对付她们。
那一日,逃课去喝酒,宿醉至凌晨,坐新交男友的马回到家门口,正与那厮在门廊调情吻别。劈头就撞到了山鸡。山鸡大概是独居家中太久,心中满是羡慕妒嫉恨,居然破口大骂我“问题少女”。
拜托,骂人也要先学学词汇,对于我来说“问题少女”,介意的不是“问题”,厌恶是的“少女”。老娘现在上围也34D,你哪一只眼看我像少女。
我当然不客气,呛声回去。山鸡要赶我出门,她后面两只肥鸭也摇旗呐喊,扬言要写信告诉在威尼斯经商的父亲,断了我的零花钱。
我一声冷笑,扔下一句话:别怪我心狠手辣。头也不回。

没人管束的日子定是自在快乐的,喝喝酒、跳跳舞、换换男朋友。这个年纪的男生,傻呵呵得如同小狗,只要吊足了胃口,也会学人站起来走两步,如何跟兽类们打混我自不必愁,愁得便是如何让禽类们不得安生。
听闻父亲从威尼斯回来的时候数日,拜过大公政要,缴过税金若干,却迟迟不曾派人来寻自己。便明白,山鸡的话父亲是听进去了。这样的大仇不共戴天,怎能不报。
巧遇父亲在家中举办舞会宴请政要商贾,这样一血前耻的机会怎能错过。
灰头土脸,整一身丐帮装扮;一言不发,落两行清莹泪花;眉头紧锁,表无限思父之念;怒目圆睁,控后母虐待恶行。那些王公贵族们哪里见这梨花带雨的悲伤场景,当场就表示震惊了。父亲更是觉得颜面无光,禽类们自是百口莫辨。
待我换得华服,重逢舞池,瞬间秒杀全场。那一晚,我除了收获了“灰姑娘”美号,更奠定了我在哭戏方面“刘雪华”级的演技实力。

人人皆有少年时,家母在世时常常慨叹这一句,未曾想也轮到了我。
到了论及婚嫁的年纪,事情就变得尴尬了。虽然人人仰慕我“灰姑娘”的头衔与美貌,可惜真正敢下手招惹我的却数得过来,这大概就是“玩女”的悲哀吧。
旧时玩在一处知根知底的自不必说,“执手相看两讨厌”,可是,那些“无庄园无马车”穷得只剩一身斗志的,我也瞧不上,谁让“玩女”多半已经物质化了呢。
这一来二去,岁月不等人。父亲忙于生计自然无暇顾我。山鸡们自然是一副看好戏的心态,事情逼到这份上,只能牙一咬,心一横,败犬大作战,决计不能输给肥鸭们。
家父年迈时日不多,日后家中定是后母掌权。除了尚存的几分姿身,我身无糊口的一技之长,不抓紧寻得一个依靠,日后恐无善终。
那一日,听到王子要开舞会,全城未嫁女子人人沸腾,只有我独自冷静,闭门盘算。
若论美貌,我自不输人。若论名声,定有人耳语。如何从一城的未嫁女子中脱颖而出,独占雀屏,此刻不用于家母遗传基因更待何时。
为赌赢这一把给山鸡看,我可谓下了血本。砸重金买“箱耐尔”、“爹喔”治装,华服一出,可谓天衣无缝,但独独缺了一双配衣服的鞋。太华丽的喧宾夺主,太简朴的暗淡无光。眼看舞会将近,这寻鞋的难度已经逼近寻夫了。
那一日逛至“师华若死奇”门店,被橱窗一双水晶鞋秒中,衬在脚上真是当季最IN的裸色,这样强势百搭款怎能错过。
翻过价标,惊为天文数字。叫过店员,听闻是绝版之货,心中甚喜,撞鞋几乎可能。
试穿,偏紧,硬塞尚可。
想改,店员说工匠在郊野喂了熊。
暗喜,果然绝版,仍不敢大意,刷了凯子的信用,鞋子先行拿到手中,免得夜长梦多。

那一晚,扔下两只肥鸭先跑一步,驾了南瓜马车直奔皇宫舞会。
声色犬马,如鱼得水,置身于舞会这等场所,哪个未嫁女会如我般自在。
正在高兴时,远听出入口一片哗然,想必是王子出场。
我那个年月没有报纸,更无电视,王子是身骑白马还是脚踏青蛙,人人均是道听途说。
那一票人在歌乐声中华丽丽地出场。一人步前,数人随从。
步前者气宇轩昂,剑眉星目,马裤紧绷得有前有后,想必就是王子本尊,这身材堪比成衣店里的衣服架子,不似钞票上国王脑满肠肥般的模样。
花痴女们纷纷曲身致礼,顷刻间口水满地。
只是我世故清醒,从一干随从者挑出一个不一般的疑点。
人似猪头倒也罢了,身材也较随从们矮了一截,仿佛一堆丝绸衣衫里面塞了一块破麻袋片。
如果仅是如此倒也尚可,这王子选妃,哪里还容得这等人物明目张胆地四处打量女人。
少女们无知地扑向偶像,使出浑身解数吸引目光,只有我觉得其中必有文章,暗地里注意那猪头。

舞过三曲,黄汤下肚,现场开始不堪起来。王公贵族也纷纷出来搂搂抱抱,趁机豆腐。有人醉场,大解罗衫,这样看来,那些未嫁女本质上跟欢场的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自是招蜂引蝶的那一类,可是我无心与这些人物周旋。突然发现那猪头突然失踪,便假借补妆逃出来自处四寻。
于无人之处,远远见一小斯听那猪头差遣,毕恭毕敬的神情更是可疑。悄身过去,便发现那小斯尊称其为陛下。心中暗喜,年幼时浪迹欢场未必不是好事一桩。
待着小斯跑远,我便截住那猪头,伸出纤纤玉手搭于其肩上,浅浅一笑,能否陪我共舞一曲,我便与你分享一个秘密。
那猪头见被识破,也自不必再装。
喧哗之外,圆月之下,弦乐飘缈,贴面慢摇,那猪头自然是架不住我浑身肉香。
差去的小斯折回准备报备什么,见我与猪头贴面慢摇的场面,抬脚想撤,被我叫住,命他取黄汤若干。
猪头带我去舞会的顶楼阳台,这样无人的地方,正合我意。我暗地塞了银两给那小斯要让把风,不可让人知晓干扰,坏我好事一场。

三杯黄汤下肚,猪头开始不老实起来,在我腰际又摸又抠,甚是下作。
若不是看其王子身份,我又何苦恋这皮厚肉松的躯壳。我暗自苦笑,只能一再灌他黄汤。
那猪头想必不胜酒力,未及几杯便与我掏心剖腹。大叹身为王子如何不易,如何不被竞争者PK掉,如何想堕落却又被后母皇后架着要做上进的接班人,如何找人假扮是如何顾及皇家的颜面云云。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只能苦叹,官二代也不是好当的角色,尽管“我爸是李刚”行一时之用,但人人皆有不如意的地方,这黄汤下肚才浮出那些被刻意想隐藏的伤。
未曾想,最后他哭将起来,如小孩子一般。为了顾及他颜面,担心引得他人注意,我只搂他过来,将其头塞在我胸口的“长辈”之上,以示安慰。
可是猪头眼泪鼻涕一把,我还是过不了心里那一关。没有办法,只能再灌他一杯。
他自是不胜酒脸,瘫软如泥。我只能谎称家中有十二点的门禁,抬腿想撤。
有心想告诉他姓氏名谁,又恐这猪头一醉醒来皆忘。唯一能做的,只能将这绝版的水晶鞋脱下一只,硬塞在他怀中。
拿出银两打点小斯,待猪头醒来,一定要将这水晶鞋的来龙去脉讲清楚。

繁华落尽,总有无限伤感,我与那猪头虽存希望,但我却因此看淡人生。嫁谁其实都脱不了同样的困惑,人生况味不如及时行乐。
收人钱财,与人方便。未过几日,那小斯,提前来报喜,我知道猪头已是我囊中之物。
至于身着灰姑娘的装扮,其实只存心看那两只肥鸭争试水晶鞋的笑话罢了。
不日我与那猪头大婚,坊间耳语传闻我与他的真实版本。弄得我杀心大起,灭了一些口,可是却止不住流言纷纷。
这欺世盗名的事情这古今中外又不是我一人为之。找来写手,以我与王子为蓝本粉饰成童话,以我美号为题,命其列入教科书中世代传承。
心狠手辣的宫廷斗争被描述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光鲜亮丽的外表之外爬满虱子的华服便是真实的人生。
嫁得那猪头,我便吸取家母的教训,适度饮酒,注重保养。
可惜那猪头自月圆之夜被我开了窍之后,每遇压力必暴饮以求解脱。
这不鉴前车的后果可想而知,终在数年后一饮暴毙。
有弄臣劝我改旗易帜,另立国号,可惜我不爱江山爱美男,不愿搞垂帘听政那一套。
卷了一笔钱,跑到公国,弄了一座庄园,妄称信了天主,脱离夺权斗争,披着宗教外衣,继续“酒池肉林”去了。我无心争权,自然无人存心灭我,此后经年,与那些昔日争斗宿敌倒也相安无事。
回头看看,人生幸福不过“太平”二字。
知根知底的人常说我要感激那只丢掉的水晶鞋,才有这衣食无忧的日子。
我暗地里发笑,水晶鞋有何值得感激的,我与那猪头之间的信物,不就是迷人心智、醒我人生、误他性命的数杯黄汤么?

与此篇味道相似的是:桃花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