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胜选演说:不错的听力教材

虽然在出入境管理机构里面谋事,但由于一直未曾有机会从事第一线的工作,加之所在机构服务对象多半都不是以英语为母语的,所以自己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一直处在不断滑坡的状态,虽然时常会有所警醒,但这样的状况早已经是势不可逆。不知道是长相太像“亚非拉”的原因,还是有其他什么道理,一直会遇到被人用英文问路的状况。北京、上海、昆明、厦门都曾经发生过,就连身处的这个小城,外国人本不多,但还是逃不掉。

最搞笑的事情发生在同事的婚礼上。那一日被安排在主桌,侧面背对着大厅的屏风,不知道为什么,还是会有一张直西方面孔,径直从大门口走到最里面的主桌,然后拍拍肩问 LouDong Hotel怎么走。可怜的是我嘴里还有半块白斩鸡未能咽下,又加上紧张,只能边比划着,让他 out the door,turn right,go beeline,pass road junction,then,turn right...我猜想他肯定听不懂,又画蛇添足地补了一句,LouDong Hotel look seem just like a park...他一脸茫然,然后还是说了一声thanks离开。后来所有的宾客都很好奇部对方是不是我的朋友,我咽完那块白斩鸡后仍然无言以对。

英文对于我来说其实是很重要的,但却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而且本身的基础就很差。语言本来就是一个活学活用的东西,离开了一定的环境,其实很难掌握得很好,于是我常常会把英文水平低归罪于没有良好的语言环境,当然,谁都知道这只是一个籍口罢了。

说到语言环境,我想起了美国大姐Bonnie。Bonnie不是我的朋友,因缘际会却成了第一位与我共进晚餐的说英文的女性,当然第一位与我共进晚餐说英文的男性是她的先生。她是一位年届六十左右的美国大姐,因为在中国生活了十年多,早已是“中国通”,普通话比我还标准一些。她的先生是一位英国人,好像是威尔士还是其他什么地方的人。那一晚很奇怪。美国大姐讲的英文我似乎都能听得懂,也许用词比较浅显,也许是语境语速的问题,但是她先生的讲的英文,听了就觉得很困难,很多音都粘在一起,虽然语速不快,但仍然分不清。

下面是美国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胜选演说的视频,提供了中英文字幕。不得不佩服这样人物的口才和表达能力,不管是不是事先做了多久的准备,这样的场面仍然比很多照着稿子念都念错的领导强了不知多少倍,关于这一点,不想多讲什么,因为我知道一旦开了头,下面还有一堆的话要说。不管如何,这样的一段演说,对于想要学习英语的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练听力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