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评:“刷脸”好用,更期待依法“善”用 文 / 娄欣叶 今年5月1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正式施行。人脸识别被滥用、个人信息遭倒卖等广大网民关切的个人信息保护热议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