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鞋

一双鞋穿了四年。是那种狠狠地穿法。几乎不分阴晴雨雪。且不知保养。结果早早地便露出破败之相。但仍然还是止不住的喜欢。亦不介意它的破败。大剌剌地穿着它穿街过巷。十分坦然。于他人来说。鞋的好坏。舒服和面子应该兼而有之。但到了我这里。就只剩下舒服。我贪图它的轻便。黑色的便装的款式应该也算是“百搭”。穿正装不会显得过于正统。穿牛仔也能显出随性。倒是十分“物似主人形”的。

喜欢一个东西常常会很极端。极度的宠爱。中学时代喜欢一条深蓝色的工装裤子。穿了整整三季。最后连洗都不愿意拿去洗。父亲在我去读大学时送的一枚有千鸟格图案的钢笔。用到花纹暗淡仍在书写。一个用了很多年的枕头随我辗转好几个城市。还有妈妈给的针线包等等。会把这些细琐的东西一直放在身边。因为用得实在习惯了。

搬家的时候。总是太多的行李。好在有铁路托运且公家报销运费。所以在生活中买一些瓶瓶罐罐。鸡零狗碎更加地无所顾忌。所买的东西未必都是奢侈品。有时候只是一眼看中了。便开始不计较价钱。虽然随着年纪的增长。消费变得越来越理智。因为有更加长远的打算。有对一种对未知的将来天生的恐惧。害怕它的到来。又有一份急切。左右皆是。又左右皆不是。都说这是天平的宿命。太容易权衡。在犹疑中荒淡了人生。

PS:最近太忙了。年终接二连三的检查。应付不及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被收住的心。即将到来的英语考试。压在手头上的网页单子等等等等。好在临睡着可以看一两页安妮。虽然与当年读她的书有相去甚远的心境。但至少很可很快安然地入睡。一夜无梦。“我喜欢有梦的人生和无梦的睡眠”。一句笑话罢了。